內務省解體
内務省解体
1947年12月31日,內務省依駐日盟軍總部命令正式解散,作為戰後日本民主化的一環。
事件類型
佔領過渡
重要程度
國家級
時期
1947年12月31日
詳細說明
內務省於1873年11月10日設立,首任內務卿為大久保利通,此後七十餘年間是日本內政的中樞。該省掌管地方行政與選舉,透過任命與監督各府縣知事控制地方,並統轄全國警察,包括取締思想與政治活動的特別高等警察(特高);出版與言論的檢閱、神社行政、土木與衛生等亦屬其職權。1938年衛生與社會部門分出,另設厚生省,但內務省在戰時體制下仍握有極大權力。
日本投降後,盟軍佔領當局認定內務省為戰前及戰時威權主義的主要工具,因其集中了警察權力、審查權、思想管控及地方行政監督。1945年10月4日,駐日盟軍總部發出指令,廢止特別高等警察與國家檢閱制度,大批相關官員遭到罷免,國家對神社的管理亦隨後廢除。1947年5月施行的日本國憲法與地方自治法使知事改由民選,內務省對地方的監督權失去基礎,盟軍總部進而要求徹底分散其權限。
1947年12月31日,內務省依廢止該省官制的法律正式解散,最後一任內務大臣為木村小左衛門。解散後,這些職能被分散至多個獨立機構,以防止日後再度出現國內管控權力的集中:警察依新警察法改組為受公安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地方警察與自治體警察(1954年再改為警察廳與都道府縣警察的體制);土木部門成為建設院,1948年升格為建設省;地方行政與選舉事務則由地方財政委員會、全國選舉管理委員會等機關承接。
這些後繼機關其後幾經整併。地方行政系統於1960年成立自治省,2001年中央省廳改組時併入總務省;建設省同年併入國土交通省;衛生與勞動行政則由厚生勞動省承接。日文資料指出,出身舊內務省的官僚在解散後仍長期於各後繼機關之間保持聯繫與影響力,制度上的解體並未立即切斷人事上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