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高等警察廢止
特別高等警察の廃止
1945年10月4日,駐日盟軍總部發布SCAPIN-93號指令「解除對政治、公民及宗教自由之限制」,命令立即廢除特別高等警察(特高警察)並釋放所有政治犯。
詳細說明
特別高等警察(特高)起源於1911年8月21日警視廳內設置的特別高等課,是大逆事件之後為加強取締「危險思想」而設。1928年三一五事件後,各府縣均設特別高等課,形成由內務省警保局指揮的全國性組織;1932年6月警視廳的特別高等課升格為特別高等警察部。特高負責執行1925年制定的《治安維持法》,鎮壓共產主義者、工運人士、宗教團體與各類政治異見,1933年作家小林多喜二即在其嚴酷訊問下死亡。日文資料稱1925年至1945年間依該法移送檢察機關者約75,681人,因拷問、虐待或在押中病死者約1,697人。
日本投降後,特高與《治安維持法》一度仍照常運作,1945年9月26日哲學家三木清死於豐多摩刑務所。駐日盟軍總部視特高為思想管控的主要工具,於10月4日發布SCAPIN-93號指令「解除對政治、公民及宗教自由之限制」(通稱人權指令),命令日本政府開放對天皇制的自由討論,廢除《治安維持法》、《思想犯保護觀察法》等15項限制思想、言論、集會自由的法令,於10月10日前釋放所有政治犯,立即廢除特別高等警察,並罷免內務大臣以及所有特高警察人員。
東久邇宮內閣認為無法執行此一指令,於10月5日總辭,改由幣原喜重郎內閣落實。約3,000名政治犯獲釋,《治安維持法》於10月15日以敕令廢止,特高組織同時解散。據日文資料,當時特高相關人員約1萬500人,其中4,990人以「依願退職」的形式遭罷免;但其後在公職追放中被認定該當者僅319人,不少前特高官員日後重返警界或政界。
1945年12月19日,內務省警保局設置公安課,各都道府縣警察設警備課,一般認為特高的部分職能由戰後的公安警察承接。特高的廢止與人權指令被視為占領初期民主化改革的起點之一;各地至今仍有治安維持法受害者及遺屬要求國家道歉與賠償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