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省
内務省Ministry of Home Affairs
內務省是1873年至1947年間日本權限最大的中央官廳,掌管警察、地方行政、神社、土木、衛生、出版檢閱與防空等國內行政,戰後被盟軍總司令部視為戰時統制體制的中樞而遭解體。
類型
省廳
成立
1873
解散
1947
詳細說明
內務省於1873年11月10日設立,首任內務卿為大久保利通,最初以殖產興業與治安為兩大任務。隨著其他省廳陸續分立,內務省逐漸定型為統轄「內政」的官廳,其下設有警保局、地方局、神社局、土木局、衛生局等。府縣知事由內務省派任的官僚出任,因此它同時掌握了全國的地方行政與警察系統,被稱為「官廳中的官廳」。
在治安方面,警保局指揮全國警察,並統轄負責取締思想與政治運動的特別高等警察(特高)。1925年《治安維持法》制定後,特高在1928年擴及全國各府縣,共產主義者、工運人士、部分宗教團體乃至自由主義者都成為取締對象;報紙、出版與電影的檢閱也屬警保局職權。神社局掌管國家神道,1940年升格為外局神祇院。
進入總體戰時期,內務省成為國民動員的行政骨幹。1938年1月,衛生與社會行政部門分出成立厚生省;1940年9月,內務省發布訓令整備部落會、町內會與鄰組,使配給、防空演習、勤勞奉仕與相互監視落實到每一戶。空襲威脅升高後,1943年11月在省內設置防空總本部,統籌燈火管制、建物疏開與民防組織。
日本投降後,盟軍總司令部於1945年10月4日發出所謂「人權指令」,廢除治安維持法與特高警察,並罷免內務大臣以下的警察首長。內務省本身則於1947年12月31日廢止,職權分散至國家公安委員會與警察機構、建設院(後為建設省)、地方財政與選舉管理等機關;地方自治部門其後演變為自治廳、自治省,今為總務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