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郡役所跡
北斗郡役所

北斗郡役所為日治時期台中州北斗郡的行政中心,設立於1920年(大正9年)地方制度改革之際,管轄北斗街、二林街及田尾、埤頭、沙山、大城、竹塘、溪州等六庄,統轄彰化南部廣大地區,轄內人口逾17萬人。原建築現已不存,原址為今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都道府縣
彰化
城市
Beidou
地區
台灣
重要程度
地方級
現在狀態
已毀壞
開放性
公開
定位精度
約略
時期
192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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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
北斗郡役所為日治時期台中州北斗郡的行政中心,位於今彰化縣北斗鎮。1920年(大正9年)10月1日,台灣總督府實施地方制度大改革,將西部十廳改制為五州,州下設郡作為中間行政層級,北斗郡即於此時成立,郡役所設於北斗街,統轄彰化南部廣大區域。
北斗郡轄域面積達447.29平方公里,下轄北斗街、二林街兩街(二林於1937年由庄升格為街),以及田尾庄、埤頭庄、沙山庄(今芳苑)、大城庄、竹塘庄、溪州庄等六庄。郡役所作為地方行政神經中樞,負責管理稅務、戶政、警務及一般行政事務。1942年時轄內人口已達170,510人,因盛產稻米、甘蔗與甘藷,素有「台灣的巴西」之稱。
作為郡治所在地,北斗在殖民時期發展為現代化小城市,獲得台中州第三號都市計畫——僅次於台中市與彰化市。街區內建有完整的殖民行政設施群,包括郡役所、郡守官舍、警察署長官舍及保甲事務所等。然而,由於縱貫鐵路未經過北斗,城鎮發展受限,區域中心地位逐漸被員林取代。
北斗郡役所原建築現已不存,原址為今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幸而周邊數棟殖民時期建築倖存並獲指定為文化資產,包括:北斗郡守官舍(今彰化縣228暨人權紀念館,登錄歷史建築)以及北斗保甲事務所(1936年興建,2009年公告為縣定古蹟)。
北斗郡官舍聚落建築群共有16棟日式宿舍,其中郡守官舍、街長官舍及警察署長官舍等重要建築保存完整,以檜木建造,散發百年木香,是台灣少數完整保留殖民行政聚落風貌的珍貴文化資產。
分類
政府機關(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