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司法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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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総督府高等法院

Judicial Building (former Taiwan Governor-General High Court) in Taipei, front facade
The Judicial Building in Taipei, originally built as the Taiwan Governor-General High Court (1934) — CEphoto, Uwe Aranas / CC BY-SA 3.0

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為日治時期臺灣最高司法機關,設於1934年落成的司法大廈內,由井手薰設計,採帝冠式建築風格。戰後曾作為戰犯審判場所,此後成為中華民國司法院辦公廳舍,1998年指定為國定古蹟。

都道府縣
臺北
城市
Zhongzheng District
地區
台灣
重要程度
主要
現在狀態
已重建
開放性
僅外觀
定位精度
精確
時期
1929–1945

相關圖像

Historical photograph of the Taiwan High Court during Japanese colonial period
The Taiwan High Court during the Japanese colonial era — Unknown author / Public domain
The distinctive Imperial Crown Style tower of the Judicial Building
The central tower featuring the Imperial Crown Style (帝冠様式) roofline — Winertai / CC BY-SA 3.0
Interior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inside the Judicial Yuan Building
Interior of the Constitutional Court chamber in the Judicial Yuan — Jiang / CC BY-SA 3.0

詳細說明

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是日治時期臺灣的最高司法機關。它於1896年隨著殖民統治體制的建立而設置,是島內各類訴訟案件的終審法院,不過在制度上仍然隸屬於臺灣總督的權限之下。

法院的永久廳舍即今日的司法大廈,由總督府著名的建築技師井手薰設計,於1929年動工、1934年落成。一般把這棟建築視為臺灣「帝冠樣式」的代表作之一:在西式的鋼筋混凝土主體之上,冠以一座別具特色的中央高塔,塔頂採用取法東亞傳統形式的曲線屋頂;也有資料將其歸類為折衷主義建築,並稱中央塔的屋頂為「興亞式」。建築平面呈「日」字形,內部有兩座中庭,提供自然的通風與採光。外牆貼覆淺色面磚,正面設有車寄式的入口門廊,使整棟建築具有莊重的官署氣派。建築原為地上三層,1977年增建為四層。

日治時期,這棟大樓除了高等法院之外,也容納檢察局與臺北地方法院。透過這棟建築運作的司法體系,統轄全臺各地的法院,包括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地方法院,以及宜蘭、花蓮等地的支部。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中華民國接收臺灣之後,這棟建築有了新的歷史角色。戰後國民政府在各地設置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臺北是其中之一;據稱司法大廈曾作為這些審判的場所,審理在臺灣及周邊地區所犯的戰爭罪行。

戰犯審判結束之後,大樓改作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的辦公廳舍,並沿用至今。1998年7月30日,司法大廈被指定為國定古蹟,以肯定它在建築與歷史上的重要性;它是臺灣現存日治時期官署建築中最重要的實例之一。由於仍是運作中的機關,內部平時並不自由開放,一般只能從重慶南路、博愛路一帶觀賞外觀。

分類

政府機關(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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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出處

  1. 司法大廈 - 維基百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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