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水力發電所(現大觀發電廠/明潭發電廠)
日月潭水力發電所

日月潭水力發電所為日治時期臺灣最大的水力發電設施,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於1919年至1934年間在南投州日月潭建造。擁有五部22MW發電機(額定出力約十萬瓩),完工時為亞洲最大的水力發電廠。該設施供應全臺灣逾六成電力,為戰時鋁冶煉、化學工業及軍需生產提供動力。1945年3月遭美軍大規模轟炸,主變壓器被毀,臺灣工業電力供應癱瘓。現為台灣電力公司大觀發電廠與明潭發電廠,至今持續運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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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
日月潭水力發電所是日本殖民臺灣工業化的核心工程,1934年完工時為亞洲最大水力發電設施。此項目從根本上將臺灣從農業殖民地轉變為電氣化工業領域。
規劃起源(1916–1919)
1910年代,臺灣總督府技師勘查日月潭(日語:日月潭/じつげつたん),認定其具有巨大的水力發電潛力;1918年總督府土木局提出「日月潭水力電氣工事大要」。日月潭海拔約748公尺,周圍山嶺形成天然水庫。臺灣總督府於1919年7月31日設立臺灣電力株式會社,資本額三千萬圓,專為開發日月潭水力發電事業。
建設歷程(1919–1934)
工程於1919年10月動工,預定1924年完成。工程計畫將臺灣最長河川濁水溪之水,經15.1公里的武界隧道引入日月潭,使湖面上升約21公尺,原本分離的「日潭」與「月潭」因此合為一體。湖水再經壓力鋼管沿320公尺落差送至山下發電廠房。
工程屢遭波折。受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濟蕭條影響,1922年8月宣布工程延後;1923年關東大地震重創日本經濟,資金調度無望,同年12月1日正式聲明中止。1928年3月美國石威公司(Stone & Webster)來臺重新評估,認定技術上可行;1929年日本帝國議會通過再興案,1930年1月松木幹一郎就任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社長,1931年10月1日復工,由鹿島組、大林組、大倉土木等日本營造商分區施工。1922年完工的集集線鐵路,即是專為運送工程建材而鋪設。
第一發電所(現大觀一廠)於1934年6月30日竣工,10月28日在臺北舉行竣工祝賀大會。廠內裝設五部培爾頓式水輪發電機,每部22MW,總裝置容量110MW。前三部機組於1934年6月運轉,其餘二部同年9月投入運轉。第二發電所(現明潭發電廠鉅工分廠,43.5MW)於1935年12月動工、1937年完工,利用第一發電所之尾水發電。
工程成就
此項目歷經十五年、十任臺灣總督監督,為巨大的工程壯舉。主要設施包括:濁水溪上的武界壩、貫穿中央山脈的15.1公里武界隧道、日月潭的水社壩與頭社壩、五條落差320公尺的壓力鋼管,以及水里溪谷中的發電廠房群。工程動員數千名勞工,包括因蓄水淹沒而被迫遷移的邵族與布農族原住民。
戰時工業角色(1937–1945)
1937年中日全面戰爭爆發及1941年太平洋戰爭開始後,日月潭的電力輸出成為臺灣戰時經濟不可或缺的命脈。發電所供應全島逾六成電力,驅動急速擴張的工業基礎:日本アルミニウム株式會社臺灣工場的鋁冶煉、化學製造(合金、硫酸、電石)、軍需生產及軍用食品加工。1934年後充裕而低廉的電力刺激了工業成長,直到1950年代,日月潭發電系統的發電量仍占全臺大半。
第一、第二發電所均配備高射砲與機關槍陣地。另在北山坑山谷內興建「假發電所」作為偽裝,廠區周圍架設高壓電網。
盟軍轟炸(1944–1945)
美軍戰略規劃者深知摧毀日月潭將癱瘓臺灣工業能力。1944年10月13日至14日臺灣沖航空戰期間,美軍航空母艦艦載機掃射並轟炸第一發電所;另有記載稱第二號壓力鋼管中彈破裂且始終未能完全修復,發電能力降至約八成。
最具毀滅性的攻擊發生於1945年3月13日及3月23日,美軍轟炸機(機型與架數各說不一,一般作B-24,台電沿革記載則稱B-26六架)先後轟炸第一、第二發電所,第一發電所的主變壓器、壓力鋼管與開關場盡毀,完全喪失發電能力,第二發電所亦受損。日月潭發電所遭癱瘓後,臺灣喪失約六成電力供應——對島嶼戰時生產能力造成毀滅性打擊。
戰後復原與遺產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電力設施。時任台電工程師的孫運璿(後任行政院長)領導修復工作,在留用日籍技術人員協助下,1946年10月部分恢復發電。
第一發電所更名為大觀發電廠大觀一廠,至今仍以原有五部發電機運轉,現額定總容量108.3MW。1985年增建大觀二廠抽蓄水力發電設施,容量1,000MW,使大觀發電廠成為臺灣最重要的發電基地之一。第二發電所則成為明潭發電廠鉅工分廠。整個日月潭水力發電系統——包括歷史性的武界隧道、壓力鋼管與發電廠房——被認定為臺灣日治時期工業現代化的重要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