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尾礮臺(淡水砲台)
滬尾砲台(淡水砲台)

滬尾礮臺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為清法戰爭後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於1886年聘請德國技師巴恩士督造的海防砲台。主體以鐵水泥建造,壁厚達4.3公尺,配備阿姆斯脫朗後膛鋼砲與克虜伯大砲各兩門,營門上刻有劉銘傳親題「北門鎖鑰」門額。砲台建成後從未實際參戰。1895年日軍接收臺灣後撤除四門大砲,將此地改為砲兵射擊練習場,日治時期全程維持軍事管制,建築因此大致完整保存。1985年經內政部指定為國定古蹟,現為臺灣保存最完好的清代砲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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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
滬尾礮臺(又稱淡水砲台、滬尾砲台)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山丘上,是清末西式海防砲台的傑出代表,現為國定古蹟。
建造背景與設計
砲台於1886年動工,至1890年5月大砲安裝後完工,起因為中法戰爭(1884-1885年)中的滬尾之役暴露了臺灣北部海防的脆弱。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遂展開全面的海防強化計畫,聘請德國軍事工程師巴恩士(Lieutenant Max E. Hecht)在澎湖、基隆、滬尾、安平、旗後五處海口設計督造十座新式砲台。
滬尾共建兩座砲台:「北門鎖鑰」即今日之滬尾礮臺,另一座「保固東瀛」今已不存。砲台呈矩形佈局,主壁體以鐵水泥建造,厚達4.3公尺、最高7公尺。中央為露天操場,四周環繞甬道,兼作士兵寢室、彈藥庫、辦公室及防禦通道。
武裝方面,透過英商怡和洋行訂購阿姆斯脫朗大砲。原設計配置12吋阿姆斯脫朗後膛砲一門、10吋一門及8吋兩門,合計四門;甲午戰爭期間,兩門8吋阿姆斯脫朗砲改換為兩門21公分克虜伯砲。十座砲台共獲配31尊阿姆斯脫朗大砲。
營門上刻有劉銘傳親筆題寫的「北門鎖鑰」四字,款識為「光緒十二年季春中浣之吉」及「合肥劉銘傳題」,象徵淡水作為北臺灣門戶的戰略要衝地位。
日治時期(1895-1945年)
1895年6月9日,東鄉平八郎率日艦向滬尾砲台發射十餘發砲彈,但守軍已潰散,淡水隨即淪陷。日軍接管砲台後撤除四門大砲。1917年正式改為砲兵射擊練習場。
1918年,砲台東側操兵場被改建為號稱東洋第一的淡水高爾夫球場。1928年,北側興建淡水無線電收信所,用於與東京、大阪、鹿兒島等地通訊聯絡,顯示砲台直接戰鬥功能雖已消退,但周邊地區仍具軍事重要性。
整個日治時期,砲台始終處於軍事管制之下。這段長期的禁入管制反而保護了建築免遭民間侵占與拆除,使其得以完好保存至今。
戰後與古蹟指定
1945年日本投降後,砲台由中華民國軍方接管,繼續作為軍事管制區長達數十年。1985年經內政部指定為國家二級古蹟(後改制為國定古蹟),隨後進行修復並對外開放,納入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體系。
現今遊客可參觀完整的甬道系統、中央操場、彈藥庫及標誌性的「北門鎖鑰」門額。砲座現展示複製砲;2019年淡水古蹟博物館獲文化部同意,在西北砲座以一比一復原一門8吋阿姆斯脫朗後膛砲。砲台可遠眺淡水河口全景,與鄰近的紅毛城、前英國領事官邸共同構成淡水最重要的文化遺產群。